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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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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提高工伤保险政策普及度,增强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遵法守法自觉性,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市人力社保局于5月上旬至6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政策宣传活动,并于5月23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将以工伤高风险企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全面宣传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认定鉴定、待遇支付、工伤康复、法律责任以及人文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在集中宣传日当天,全市16个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滨海新区下属的塘沽、汉沽、大港等6个功能区将采取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点,深入建筑、冶金、化工、加工制造等高风险和小微企业上门服务等形式,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政策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将在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刊载政策解读、知识问答;联合市移动、联通公司以及社保通12333短信发送平台点对点发布公益宣传短信。人社部依托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www.clssn.com)和中国劳动保障报手机客户端两个网络平台,自4月18日至6月15日,开展工伤保险知识网上竞答,全媒体、多角度深入宣传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年来,我市以建体系、保权益、强管理为重点,不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工伤预防、待遇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制度实现了单位从业人员的全覆盖;建立了与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效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经办管理方面,本着信息化、标准化、人性化的发展思路,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工伤医疗网上实时监控,对工伤诊疗、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行为实行全程网上监管,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建立了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结算快速办理机制,减轻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医疗费垫付压力;增加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与支付限额标准, 切实提高伤残职工生活质量;扩大了工伤康复覆盖范围,增加康复项目,不断探索职业康复新技术、新途径;创新开展了工伤慰问卡、服务指南、提示短信工作,为工伤职工送去人文关怀,努力实现伤有所医、困有所助、康有所保,全面维护劳动者工伤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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