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惠宁)海南省社保局近日公布了省本级部分参保单位2014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省本级有4291家参保企业因上年度安全生产被下调了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今年预计将为省本级企业“减负”1100多万元。
据了解,因零工伤或事故轻微,工伤保险费率可被下调2至1个档次。其中,因零工伤事故费率,可直接下调2档。
据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重视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提取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费用,用于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工伤预防宣传支出。去年全省共为二三类行业4.2万名“风险”职工进行了体检,防患于未然。我省还主动为边远企业或老旧国企开展有毒有害环境监测,防止职业病。去年为30余家企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工伤风险评估。我省通过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合理安排专项费用,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使工伤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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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一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不实行工伤费率浮动,按一类基准费率缴费(职工工资总额的0.5%)。除此之外,工伤保险风险行业划分为二类和三类,用人单位属第二、第三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根据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规定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
超4000家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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