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 次 作者: 本报讯 (记者周文吉 通讯员邹花妍)昨日,市社保局发布,根据相关通知,社保部门为1月初在册的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059.28元增加到2259.01元,人均增加199.73元,增幅为9.7%,从1月起补发,本月将发放到账。 据了解,调整涉及337名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对6月底前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也将按以上办法进行调整。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工伤 Copyright © 保之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