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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将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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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统称为“规划”)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述两个规划的主要内容。

  【幼儿健康】

  建立检测机制保证儿童吃用安全

  近年来,问题奶粉、问题奶瓶等事件,引起人们对幼儿食品、用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为保障儿童食品、用品的安全,规划提出要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另外,规划提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应达到80%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加强地中海贫血的防治工作,开展地中海贫血孕妇胎儿基因诊断,防止重症地中海贫血儿出生。

  【妇女健康】

  98%以上的孕妇都能住院分娩

  规划指出,要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儿童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自治区、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予以补助。开展妇女盆底功能障碍早期筛查、早期随访和早期诊治。

  【妇女福利】

  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妇女与社会保障”是规划中新增的领域,提出将促进妇女全面参加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五大保险作为主要目标。其中,考虑到生育保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女性,将生育保险列为新增领域的第一项目标,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使生育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其他方面,高度关注妇女的失业和养老保障。要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儿童福利】

  基本满足流动、留守儿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儿童与福利”作为一项新的内容首次出现在规划中。规划指出,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规划将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一项主要目标。规划指出,要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要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妇女权利】

  提高妇女干部比例

  “全区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将是广西特色目标之一。数据显示,我区有12个少数民族,全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8.6%,规划指出,要加强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逐步提高少数民族女干部的比例。

  “自治区、市、县(市、区)建有妇女儿童活动场所”也是一项新增的具有广西特色的目标。通过加大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妇女儿童生产环境质量,提高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大力推进婚育综合服务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是“儿童与健康”领域新增的一项目标,这也是最具广西特色的目标之一。广西是地中海地贫血(简称地贫)的高发省区之一,婚检是预防先天性、遗传性、传染性疾病,降低出生缺陷,保障母婴健康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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