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 次 作者: 8月8日,聊城市民张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我是一名失业女职工,请问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 据聊城市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已经妊娠,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其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其失业前本人12个月内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发生育津贴,并按生育类型报销定额的生育医疗费。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生育 Copyright © 保之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