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 次 作者: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发生的生育费用将由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等。11月2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沈阳目前实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达到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只要是在沈阳参保,待遇不受限户籍。(记者丁宁)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参保 户籍 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 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生育 Copyright © 保之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