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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调整生育保险定额结算标准及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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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城市读本讯(曹永胜 记者 侯超)“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调整为5000元,顺产调整为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调整为3800元,顺产调整为2200元。”昨日,记者从内江市资中县获悉,资中县调整生育保险定额结算标准及支付比例。

  据悉,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中,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调整为5000元,顺产调整为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剖宫产定额结算标准调整为3800元,顺产调整为2200元。审查合格费用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结算标准支付,未达到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结算。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支付比例中,凡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由定额结算标准的50%调整为100%。

  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参保单位生育补助方面,将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补助由原1000元/人,调整为按生育津贴标准支付,由单位支付给生育女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按800元/人的标准,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包干使用。

  凡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其标准为:护理假天数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护理假生育津贴支付给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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