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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耿姗姗) 14日,记者从德城区人社局了解到,德城区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失业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30元调整到800元,预计10月20日发放到位。
根据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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