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承保,浙商财险被罚200多万)
继去年三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因业务违规遭受处罚。保监会1月11日下发处罚公告显示,浙商财险因在再保险业务办理、保险条款与费率使用、准备金提取和风险内控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累计被罚121万元并在一年内禁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同时受罚的,还有董事长高秉学和时任总经理金武等9名人员。
处罚公告显示,2014年浙商财险在承保两年期的保证保险业务时,因仅有一年期货币债券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就采取违规的“连续出具两张一年期保单”的方式承保。另外,为降低估损金额,浙商财险于2016年底对5笔赔案估损数据进行人为调整和删除,合计导致2016年末未决赔款准备金少提3.66亿元。处罚公告还指出,浙商财险将于2017年3月6日接受的报案延迟至4月10日才立案(金额合计2.95亿元),导致未能及时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此外,浙商财险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人员未获任职资格就主持工作并签署文件等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行为,保监会对浙商财险合计罚款121万元,并责令该公司一年内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同时,还对该公司董事长高秉学和时任总经理金武给予警告并分别累计罚款20万元和12万元,对其他7名管理人员,则给予警告和3万元-20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财险广东分公司此前就因虚列费用问题遭处罚。据广东保监局2017年12月28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财险广东分公司在2016年6月至12月期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虚列费用,由此遭到保监局罚款12万元。而浙商财险广东分公司的总经理陈桦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处罚后的整改情况如何,昨日新快报记者致电该公司处,但截至发稿仍没得到回应。
公开信息显示,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股东方有浙江省商业集团等国资背景公司,目前在浙江广东等15个省市地区开展财产损失险与信用保险等产品业务。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前三季该公司亏损3.87亿元,虽然核心偿付率和综合偿付率分别从二季度的45.40%和90.79%上升到三季度的268%和328%,但因风险综合评级(D级)拖累,该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达标。
违规承保 浙商财险被罚202万变身"罚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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