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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 实现城乡公平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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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险权益,北京市政府制定出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800多家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2000多家原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及切换,系统运行平稳,就诊秩序有序。

  同时,1月1日0时03分,丰台区南苑医院急诊接诊第一位农村户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顺利完成持卡就医,并实时结算,标志着本市实现了全体城乡居民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根据北京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截至到1月1日下午16时,全市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城乡居民门诊患者98201人次,其中原新农合参保人员31482人次、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66719人次,共发生医保内医疗费用744.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08.19万元。这标志着北京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顺利实施。

  据悉,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2018年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北京市外,甘肃省、江苏省、黑龙江省等也在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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