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再次下调深圳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深圳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下调到0.45%。据了解,截至2017年11月,深圳市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157.87万人;2017年1月至11月,深圳市社保局累计发放生育津贴12.69亿元。
深圳市生育保险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给企业减负,深圳市此前已降低职工生育保险费率。2015年10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2017年1月至11月份生育保险降费率累计给企业减负17.85亿元。这次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又从0.5%进一步调降到0.45%,进一步给企业减负。
据悉,2015年1月深圳市开始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此深圳市正式建立起单独的生育保险制度。2015年3月起,深圳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无户籍差异。截至2017年11月,深圳市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157.87万人,环比增加10.86万人,增长0.9%,同比增加62.05万人,增长5.7%。其中,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103.50万人,参加原生育医疗保险54.36万人。
深圳再次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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