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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湖南保监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九华区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未按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承保、未按核定载人数承保,湖南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4万元。
决定书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九华区支公司承保6台机动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共计10张保单,存在未按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承保、未按核定载人数承保等问题。
湖南保监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拟对该公司罚款14万元。湖南保监局依法送达了《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