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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和主险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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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附加险续保引发的争议有日益增多趋势。这可能主要是由于投保人对附加险的特性不够了解。关于主险和附加险,我们一般在客户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建议做重复的保险选择,但是主险和附加险也会发生一些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

比如说,我们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并附加了其他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假若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但是会通知我们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重疾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我们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

所谓主险,指各种条款载明的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险也被称为基本险。在寿险保单中我们常见的终身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等都是主险;附加险就是指不能单独投保的那些险种。人们必须在买一份主险的前提下,附加某些险种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利益。如“附加定期寿险”、“附加重疾险”、“附加住津贴”。

  简单地说,主险就是能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我们常见的终身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都是主险。附加险就是指不能单独投保的那些险种。人们必须在买一份主险的前提下,附加这些险种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利益。一般保险公司在产品的名称上也会有"附加"两个字,比如"附加定期寿险"、"附加住院津贴"等,还是比较好区别出来的。

  附加险的效力在时间上从属于主险。如果主险的效力中止了,那么附加险的效力也就中止了。主险失去效力的情况很多,这使得依附其上的附加险显得不太"牢靠"。有一位林女士买了重大疾病险,并附加了其它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后来她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了重疾保险金,不久便通知林女士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重疾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林女士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但是,有一小部分附加险还是能在主险失效后而独立存在。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妨问清楚代理人附加险是否能在主险失效后继续有效。

  一些产品虽然是附加险,但重要性不容小觑。人们要正确对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然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曾经买了一份两全保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医疗方面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是一年期的,每年保证续保。后来王先生不准备要这份附加险了,但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他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存入了主险的保费,而保险公司则是按有附加险来扣款的,结果因为费用不足,扣款没有成功。幸好王先生及时发现,不然保单效力就受到影响了。

因此,市民在购买附加健康保险意外险时,一定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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