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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式来购买团险是不可行的!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ianji

 

我们都知道由于团险费率低、保证全等优势,有人自发组织一些职工以集体方法去购买团险。更有甚者还提出利用各种途径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法来购买团险等。这些做法自身看起来“经济合算”,但事实上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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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规范集体保险运营行为有关问题的告诉》第二条规则,“保险公司不得为以买保险为意图组织起来的集体承保集体保险。”因而为了买团险而“自发组团”的情况时不允许承保的。

坐落金字塔底层的社保仅仅能满意最基本的日子需求,比如赋闲、养老等;团险在社保的根底上起到了很好的弥补效果,一般能掩盖意外、健康等危险;而个险则是个别因危险不同自由选择,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弥补,并且保证触及的规模和额度也最多样。同样,关于个人而言,这三种保险的开销成本是顺次递增的。

因而最合理的莫过于将三者结合起来,最低的基本日子保证用花费最少的社保开销;日常普遍的意外、医疗保证以及部分的弥补养老等,可以由费率较低的团险来承担。一般,前两项保险并非由个人可控,因而个人需要了解社保以及公司团险掩盖了哪些危险,保证的额度有多少,再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剖析尚未补足的危险缺口,购买相应的个险产品进行弥补。

此外由于团险常常是以公司给予个人的福利方法呈现,一旦离任,该公司为其购买的团险也失掉保证效果,并且到了新公司,其团险计划或多或少会与之前的有所差别。因而购买一些必要的个险产品来防备首要危险和进行理财组织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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