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我们要恪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准则。少儿期易发的危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危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由于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然后是缴费期不必太长。能够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适宜的险种为自己投保,可是保证期可相对较长。
在深圳0-165岁的孩子都能够参与“国寿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2007)”。0-5岁每年交纳400元、6-16岁每年交纳370元之后,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就诊,每年就可得到最高金额为1万元的医疗保证。此外,少量福利好的单位可认为员工子女报销一部分医药费;校园还有可能一致处理集体意外保险。家长为孩子投保时,只需要弥补那些缺乏的部分就能够了。
假如孩子现已上学,在校园现已购买了学平险,留意及时交费。毕竟学平险是集体险,保费低保证高。还能够结合自己购买的险种为孩子供给全面的生长保证!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疏忽了大人自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假如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而陷入困境。
先重保证后重教育。许多爸爸妈妈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舍本求末。孩子遭受意外损伤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生病住院的概率也要比成人高许多。因而,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次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严重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完全的根底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保险期限不宜太长。关于许多资金不是特别宽余的家庭来说,尤其是大人自己的养老金尚没有储藏足够的情况下,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确实无甚必要。因而,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纪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力更生了。
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逝世为补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时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越10万元,由于超越的部分即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是我国保监会为防备道德危险所作的硬性规定。有少量代理人为了多挣佣钱,即使客户投保的金额超越了这一限额,也不加提示。购买豁免附加险:需要留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一起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爸爸妈妈因某些原因无力持续交纳保费时,对孩子的保证也持续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