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11年的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终于靴子落地。5月1日起,上海等三地符合要求的投保人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后将能享受一定额度的个税抵扣。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政策将惠及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商业养老保险消费群体。
昨天,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显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这意味着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要交的税款变少,同时降低了投保人当期的税务负担。
根据《通知》,在上述三个地区,对于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税前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扣除;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税前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确定。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到个人开始领取商业养老金收入时,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海为例,倘若每个月收入10000元,正常情况下需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7%计)1750元,应税工资8250元,可以计算出个人所得税为395元。实行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后,如果个人购买了该保险,那么应税工资可以再扣除600元,即7650元,按此计算的个税为310元。与此前相比,减少85元,降幅21.5%。
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延缓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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