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肯定知道需要“医生填写病历”,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诊断依据,还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
许多拥有商业保险的朋友,生病住院了,明明是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但却在理赔过程中不那么顺利,原因出现在哪?往往是“病历”出了问题,那么如何填写病历才不影响保险的正常理赔呢?
一个真实的案例
5月份,张先生因为突发疾病住进了医院,好在张先生保险意识强,为自己准备了一份重疾险。
张先生的妻子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的理赔要求被拒绝了,她被告知病历上的名字与被保险人名字不符。
原来张先生病发被救护车接走时,妻子在赶来的路上,张先生处于半昏迷状态,告诉医生的是小名,后来医生找张太太确认患者姓名时,张太太有些恍惚,确认了老公的小名,这就导致了病历本上写的名字跟王先生保单上的名字不同。
仅仅几字之差,理赔险些失败
其实,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纠纷中,像这样的案例并不少,由于医患双方在病历上的疏忽,往往带来大麻烦。那么写病历与就医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的医疗保险合同中都要求,被保险人就诊时必须在境内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才可以理赔。所以在就诊前,先确认医院等级是否符合理赔要求。
去医院看病时,一般医生都会询问患者是否有保险。不管有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需要先行告知医生。
就医时的各项单据,都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必要依据,所以一定要小心保管,莫要丢失。
有时我们千般小心,也难免忙中出错,一旦发现病历出错,我们如何应对呢?
如果是名字写错,只要让医院重新开具病历,或者开具证明医生笔误的证明便可。如涉及曾用名,医生无法修改,则需要到户籍单位开证明,证明病历上的姓名确实是本人。
病历出现错字需要修改,不要随意涂改,剐蹭,以前的字迹要保留下来,不要掩盖或去除,可让医生进行修改,或重新开具病历。
如果因为患病时间错误造成无法理赔,这种情况除了让医生修改外,最好在修改处加上医院的公章,证明病历真实性。
保险的价值在于保障,任何保险公司,都不会用条款苛责保户,不予理赔,因为每个成功理赔案例,都可以体现保险的价值。因此想要顺利、快速的完成理赔,准确提交理赔资料,是所有保户应有的理赔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