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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险业服务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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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西保险业积极服务医疗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助力医疗保障四道防线建设,筑起江西省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其中的两道保险防线。

  大病保险实现全面覆盖,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达37个,覆盖参保群众4104.66万人,人口覆盖率近90%,向6.86万人次支付大病保险补偿金6.34亿元。在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方面,江西明确由政府出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使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10%之内。

  在全国率先实现医责险入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2014年颁布以来,医疗纠纷已经连续3年减少,3年来医责险累计赔付1.01亿元,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8%。2016年,江西医疗纠纷事件数量在2015年与2013年相比下降37.7%的基础上,又同比下降了6.7%;扰乱医疗秩序事件在2015年比2013年下降了78.7%的基础上,又同比下降了28%。

  全省全面推广以“全程参与医疗风险监控”为核心的大病保险“新余模式”。2016年,江西公立医院均次费用和增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门诊费用增幅由2012年的21.38%下降到2015年的9.6%,人均住院费用由18.96%下降到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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