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的新闻里似乎关于猝死的新闻一直没有断过。有人会问,发生猝死这么意外的事情,意外险赔不赔?
答案是:不赔。可能又会有人义愤填膺地骂保险是骗子,猝死这种“意外”事故,意外险居然都不赔?
“猝死”不是意外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比如车祸、高空坠物砸伤等。
而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猝死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简而言之,就是患者“因病突然死亡”。所以,猝死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购买意外险的话是不赔付的。如果购买寿险的话就能赔付!
如果因为猝死不赔这个原因去骂保险公司,其实是有失公平的。因为这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而是国际通用的意外伤害定义的确是不包括猝死的。(市面上意外险都是把猝死列入免赔责任的,但有些保险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在意外险的附加险部分增加了“猝死”项目)
是不是猝死都不赔呢?也不是,得看怎么赔,我们可以来看一个赔付案例。
猝死之意外险赔付案例
2014年10月,湖南邵阳的龙先生在参加羽毛球比赛后,感觉身体不适,下午去医院检查显示身体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就在他从医院停车场取车的时候,突然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诊医生推断,是心脏问题,因为运动过量诱发出来的。
在火化十天后,龙先生的家属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龙先生之前投保过意外险,保额是50万元。于是家属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
但是保险公司认为龙先生猝死是因疾病导致的,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拒绝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家属遂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将龙先生倒地死亡推定为“病死”即“非意外死亡”,缺乏逻辑上的证明。由于其亲属在清理遗物时才发现投保的保单,不能苛求死者家属必需尽到进行尸检来举证的责任,也不能认为其亲属故意不及时报案。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龙先生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8.6万元。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家觉得很奇怪,如果保险公司确实免责,就不用赔付;如果龙先生真的是意外伤害身故的,那就应该判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但最后为何只判决8.6万元呢?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我国的《保险法》是倾向于投保人、被保人的,在多次判决案例中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保险法》第30条明确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在该案例中,其实法院也知道龙先生的确是因突发疾病而猝死,并非意外事件所导致,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尸检证明死因了,《保险法》也说了要作出有利于被保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你保险公司有钱你就赔呗,社会要和谐,要保障百姓的利益!
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赔付8.6万,是通融赔付的一种体现。如果事实龙先生真是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那必定是要赔付50万保额的。所以啊,大家买保险不用担心,有法律和保监会给我们撑腰呢。
如何防范“猝死”?
“猝死”这个词离现代人越来越近了,而且我们可以发现“猝死”人群最多的就是年轻人,大多都是因为熬夜或过度劳累诱发身体内隐匿的疾病导致死亡的。之前网上一直有人说,熬夜会死人的,这还真不是开玩笑的,理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所以,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少熬夜,多运动,定期体检是完全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不要忘了给自己配置好各种保险,毕竟生活中的风险远不只“猝死”这一种,还有意外、重疾、养老危机等着我们呢。而且,如果买的是寿险,猝死是可以赔付的。
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帮到你,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