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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启动2017年大病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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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上午,中国人寿福建省宁德市分公司、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联合举行2017年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2017年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2016年,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承保全市9个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群众282.81万人,保费9564.48万元,其中新农合参合人数263.5万人,保费11.52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9.31万人,保费652.96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宁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累计为9199人次赔付大病医疗补偿费用9626.65万元,赔付总金额占全年实收保费收入的100.65%,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累计理赔8488人次,费用8784.51万元,次均赔付费用1.03万元,城镇居民大病累计理赔711人次,费用842.14万元,次均赔付费用1.18万元。

  “实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改变了以往由参保人员出院后前往对应窗口进行现场报销申请的模式,就医群众无需垫付大病费用,既减轻了负担,又减少了报销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在9个县(市、区)均设置了对外服务窗口,专门派驻服务专员进行理赔,提升了理赔速度;同时,实施投诉“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大病理赔“零”投诉。

  为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使新一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宁德市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及早启动、平稳过渡,2017年,宁德市大病保险继续延续2016年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万元(含起付线和个人自付比例部分),承保额度44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累计可赔付医疗费用涵盖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保费每人每年33.82元,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取,不增加参保群众负担。同时,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分别在当地医保中心、新农合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配备相应设施和专业人员,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合署办公,负责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及时、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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