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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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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19日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为全国10.5亿城乡居民提供了保险保障,这项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大病保险制度是指政府从基本医保基金拿出一部分资金,为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运行模式是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旨在实现“政府不多拿一分钱、百姓不多掏一分钱,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黄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说,2009年,广东湛江率先创造性地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一小部分购买商业保险,开始探索大病保险制度;2012年,这项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

  大病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乡居民,该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今年1至9月份,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高了13.85%。目前,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

  同时,大病保险制度通过加强系统建设与基本医疗系统进行对接,2016年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中,有414个项目实现了“一站式”结算服务,80个项目实现了异地结算,一些地方的大病保险患者还享受到了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等额外的增值服务。

  “自2015年全面实施以来,大病保险总体运行是顺畅的,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困难。”黄洪说,大病保险的最初定义是希望对参保人因大病形成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是现在多数地方都是对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把它等同于大病报销。

  黄洪还说,下一步,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全国统一法人的制度和网络优势,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争取实现省级统筹,增强大病保险的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其集中资源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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