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80%的人考虑过借名买房。
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限购原因,一些人没有购买资格。
二是,因为我国买房贷款,
很多城市,首套房最低付30%的首付,
而二套房最低付40%的首付。
首付是不能贷款的,需要现金支付。
200万房产,付30%,就是60万。付40%,就是80万。
所以为了省首付的几十万或者获取名额,
一些夫妻玩起假离婚,将房产过继到某方名下。
更多人,选择的还是借名买房,
让哪个还没买房的亲朋好友,帮你代持下房产。
但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借名买房的风险越来越大了。
政策和司法的偏向,全部变了!
一、借名买房,你愿意吗?
不久前,哆啦看到一条热搜。
女孩自述,父母想要给未成年的弟弟买房。
并决定将房子记在自己的名下。
女孩对此多有纠结,
网上对代持房产也提出很多否定的意见。
有人说,代持房产以后除非自己不买房,
不然贷款优势就没了。
还有人说,弟弟还在读书,还款能力堪忧。
如果以后父母没有继续还款,
贷款很有可能落到身为贷款人的女孩头上。
总体看,网友们对于无偿为亲属代持房产,
还要面临种种风险的事,老不乐意。
其实,在这件事中大家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儿。
借名买房不仅仅对代持的女孩有风险,
对房子实际的主人,风险更大呢!
为什么这么说?
二、借名买房,风险变大!
以前,对于借名买房,司法判决比较宽松。
很多因为限购没有购买资格的人,在出资买房时,
会选择将房子先落在其他人名下,
等能够过户时再过户,
哪怕出名人反悔,不愿意过户,也没关系。
只要有借名买房的合同,闹到法院,
这房子还是归实际出资人。
但如今,风口已然变了。
上月,哆啦就刷到过最高法院关于“借名买房”的判决。
因为房产代持,违反“公序良俗”,所以被判无效。
更早之前,哆啦还在看到过其他案例。
比如去年12月判决这个案子:
2013年,无北京购房资格的徐某,
借曾某的购房资格进行买房,并签署代持协议。
没想到,曾某不厚道,直接拿房子为其他人担保。
结果被债权人申请查封。
这下,正主徐某急了,杀过来说房子是自己的。
一审二审,手持房屋代持协议,
保护自己的财产的徐某,胜利了。
债权人没能顺利拍卖房子,不乐意了,跑去申诉。
最后,最高法院判定,房屋代持协议无效。
这套落在曾某名下的房子作为曾某的财产,要被拍卖。
三、借名买房,为何受到政策打压!
其实,法院在去年3月,判决借名买房相关案子,
还都是认定代持协议有效的。
为何,去年底司法风口却慢慢变动?
这无疑是受到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影响。
以前哆啦八卦过,一起闺蜜炒房团的纠纷案。
几个富婆,一路从杭州的房子炒到温哥华的房子。
用的就是房产代持的手段。
而深圳引起轰动的深房理,
也是用房产代持的手段,
大量买深圳的房子,推动房价。
国家要打压炒房,必然会将司法判决向限购政策倾斜。
你用代持规避限购,自然会被判决代持协议无效。
所以没有资格买房的人,不要强行操作了!
大家配置房产,不就是因为这是份稳定升值的资产。
年金险最高复利4%,比如今增值难的房子,
说不定更划算。
而且,他还有隔离婚前财产、规避债务的作用。
那么,像文中父母借姐姐的名字给弟弟买房,
会怎么判呢?
不一定判无效。
因为这不是为了违规绕开限购以套利,
将来产生争议,如果有书面协议等证据,维权会容易些。
但大家最好还是不要冒着风险借名买房了。
借名买房的风险终究是存在的。
在几百万面前,月薪几千块的人,很难经受得住考验。
所以无论是夫妻、兄弟姐妹,还是至交好友,都不要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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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帮到你,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