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
爆料人称,自己的一个客户A收到法院的电话,
说查到A名下有一份保单,要求A立刻退保,把现金价值拿出来还债。

否则,法院会亲自到保险公司强制执行退保。
What?保单也要被强制执行?
不是买了寿险,就可以欠债不还了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01
我的保单,为啥被强制执行?
原来,A几年前在爆料人那里买了一份保险,
眼看着保费就要全部交清了。
两年前,A因为投资失败,欠了很多债,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爆料人曾经建议A,把保单的投保人改为家里其他人。
但A此刻已经交不起保费,打算用现金价值垫交,
想着反正也快交完了,就不想折腾。

结果,两年过去了,还是被法院追查到了。
据说现价还有5,6万的样子。
爆料人很痛心,A也后悔不已。
这可是他唯一的一份保障,退掉后,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说过关于保险避债、欠债不还、资产保全等说法。
那为啥还是被强制执行了?
想不通啊...
02
保险到底能不能避债?
严格来说,寿险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
是可以起到资产保全、依法对抗债务的作用的。
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这个案例,是否说明寿险就一定能避债呢?
未必。
如果有这3种情况,保单就不能对抗债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
假如李先生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这笔赔偿金就属于遗产,
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剩余的10万再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2、欠债后或以非法所得购买寿险
如果是欠债后购买寿险,涉嫌恶意避债,
同样,如果用非法所得买寿险,
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执行保单。
3、当地法院规定严厉
各地的法院对寿险保单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当地法院规定较严厉,是可以直接强制执行保单的,
无论是保障险还是储蓄险,只要投保人活着,
保单有现金价值,法院都可以要求退保拿来还债。
就像开篇那个案例。
这么看来,保险避债并没有那么简单。
那想用好这个功能,该怎么做呢?
03
做好资产隔离,该这么玩!
有些朋友可能听说过,
通过保险结合信托,是可以轻松做到保单避债的。
比如,购买一份金满意足增额终身寿险,
只要总保费达到100万,就可对接横琴人寿指定的粤财信托。
金满意足这款产品,各种缴费期的收益都非常能打,
特别是10年期缴费,最高可达到3.49%,无限接近3.5%。
举个例子,
经营一家企业的刘女士,给8个月的女儿投保一份金满意足,年交10万,交10年。
那么刘女士能拿到的钱有这么多:

等女儿30岁时,现金价值有240.8万,本金的2.4倍;
60岁时,现价675.9万,比本金多了575.9万;
72岁时,资产达到1021万!
如果刘女士将这份保单对接信托,
投保后跟信托公司签署合同,将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

将来如果刘女士提前把现价打入信托公司,
这笔钱将跟原来刘女士的资产进行隔离,不需要用来还债。
还有一种版本比上面保险金信托1.0更为稳妥,也就是2.0:

这个版本,不同之处在于:
把投保人和受益人都变更为粤财信托。
相当于保费和现价都归信托公司,而不是投保人。
如果刘女士后面负债,信托公司是没有义务替她还债的。
保单在这里只是起了个桥梁的作用,
最终是要达到资产隔离的效果。
如果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这个玩法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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