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疫情猖獗,先是欧美股大跳水,后是亚太股跟跌。
国内人口红利见顶,生意不好做,国家降准放1万亿扶持。
这年头宏观经济形势不好,一个不把握好,破产就在眼前。
几个月前,哆啦和大家提过,
国内首个个人破产法,即将开始实施。
昨天,新闻就爆出了首例个人破产法成功案例!
首案涉及75万债务,具体啥情况,快来看看!
一、个人破产法首例通过
35岁的梁先生,18年在深圳开始创业。
在创业失败后,存款仅3.6万、公积金仅4720元,无房产车产的梁先生,债务压身。
这些债务,有些是从银行借的,有些是从网贷借的,总额达到75万。
就在他难以偿还时,个人破产法在深圳开始施行。
梁先生发现,自己完全符合深圳破产申请资格。
于是今年3月,他正式提出破产申请条件。
4月,他请求将申请个人破产申请清算变更为申请重整。
经过破产管理人的调查,确定梁先生的确如实申报财产后,
本月19日,梁先生的破产申请,获批了!
法院宣布,让梁先生3年还完本金即可,不再还利息。
所以月薪2万的他,以后可以每月保留7700元,作为家庭生活费。
其余收入用于还债。
其实在破产通过前,梁先生每月要还利息、罚息近7000元。
最多一天收到八个催债电话。
没有个人破产法,他甚至感觉未来希望渺茫。
这也教育了我们,创业前避债很重要!
二、个人破产,欠的钱还用还?
在上个案例中,破产人要还的钱一份也没少呢。
很多人奇怪,个人破产了,需要还的钱不该少一些吗?
怎么还要全部偿还呢?
其实,个人破产分为“丧失清偿债务能力”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丧失清偿债务能力的人,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免除!
梁先生这类创业者就是典型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按照破产法法规,法院会给破产者的3-5年破产期间。
在此期间,所以收入支付日常开销外,只能用于还债。
等破产人,还完一定比例债务,如四分之三以上,就可以不还剩余债务了。
看到这,一些欠钱几十万的朋友,是不是想去申请啦!
哆啦在这里要泼冷水了!
债务小于50万的人别想了~
因为《条例》规定:
单独或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通货膨胀,债务也膨胀啊,法院都看不上50万以下的钱了。
三、用个人破产法赖账?别想了!
如果一些居心不良者,打歪主意,想不还账怎么办?
今年5月,深圳就否决可一个破产者的申请。
主要原因是,存在财产变动不能解释,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
所以说,想要先转移财产,再靠破产法赖账,可不行。
恶意避债,在国内行不通。
哆啦以前也看到过,欠债后买年金或增额寿,转移资产的案例。
法院最终的判决,只有还债!
如果真想要规避债务,不妨在欠钱前买一份年金险,早早隔离资产。
关于恶意避债者,哆啦其实还有个疑问~
虚假破产、转移资产、恶意逃债等,
还可在破产者申请个人破产时,
查看社保、税务、信用记录等。
但一些不良人看见个人破产法实行了,
使劲的投机、高消费,欠下大笔钱又该怎么办呢?
四、最后说下
从首案看,个人破产法的确可以帮助不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个人破产法,扩张在途中~
去年,浙江也宣布了探索个人破产法。
相信在未来,个人破产法将在越来越多省实行。
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个人破产法真的是福音!
丧失清偿债务能力的人可全部免责。
资不抵债的人可以只偿还债务的本金,不还利息。
3-5年还是还不完的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
但哆啦希望,个人破产要严查财产,不纵容老赖,保护好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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