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商业保险机构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在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商业养老保险要发挥生力军作用。他同时指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
说到养老,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社保,再有就是部分单位已经开始施行的企业年金制度,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多数人恐怕并不了解。
事实上,商业养老险近年来的发展速度虽然不慢,但整体占比依然很低,发展相对滞后。有数据显示,我国商业养老险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尚不足5%,而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数字达到了50%左右。作为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之一,如果这条腿始终“短一截”,必然对我国养老体系的厚度产生直接影响。
商业养老险的现状可谓是中国保险业的一个缩影。首先,国人的保险意识比较淡薄,一方面不愿考虑未来那些“不吉利”的意外情况,另一方面又过于看重短期收益,所以万能险、理财险的发展相对顺利,健康险的普及程度并不算高,以至于人均保费尚不及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其次,夸大保险责任及收益、理赔难、陷阱多等现象确实存在,加之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使得保险二字在很多人心中已经严重妖魔化。
更为重要的是,商业养老保险与一般保险还有着明显的差异。譬如,多数健康险和财产险,保的是意外,因此保费较低,获赔数额却很高。然而,商业养老险却连这些优势都不具备:时间长——多数须每年、每月定投一定数额,持续多年不得中断;收益低——预定利率较低,如果通胀率比较高,还存在贬值的风险。因此,虽然具有回报固定、风险低的特点,但吸引力明显不足。收入不高、保险意识淡薄的人,几乎不会考虑它。
社保具有一定的国家福利属性,商业保险的运营却需要保险公司自负盈亏,因此片面指责其唯利是图也是不公平的。作为一项养老保险,必然是稳字当头,“不宜进入竞争性行业”的要求也是由此出发,以确保数十年后的兑付不会出现意外。因此,为了提高商业养老险的产品吸引力,仅靠企业的自主发展是远远不够的。
“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一样,都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如是说。这表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险具有重大的民生意义,在我国老龄化加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已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既要稳健,又要尽可能跑赢通胀和储蓄利率,这样的高要求势必需要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在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意见》中,类似的内容已经有所显现: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一方面,将保险资金引入更多收益稳定且回报率较高的“好项目”,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等手段减轻参保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的资金压力。可以想见的是,随着更多个性化、差异化产品的推出,辅之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商业养老险自然会让参保人员更有“获得感”,从而真正担负起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使命。
截至去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3亿,占总人口的16.7%,为了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养老压力,就必须要将商业养老险的补充作用充分体现出来,让其与社保和企业年金一起形成合力,为“老有所依”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商业养老险要让参保人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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