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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与保证续保的问题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luceshen

最近知乎上出现了一些关于某公司医疗险的问题,大概是被保人理赔过,而第二年保险公司拒保了,于是投诉保监局,搞了个大新闻。

在这个案例中,存在2个问题,一个是,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做到解释清楚条款,当然,其实我们一般人在涉及到合同时都懒得看,所以说保险公司这种格式条款是应该做到尽可能人性化的,在诉讼中也往往倾向投保人。一个就是现在医疗险的大问题了,也就是续保问题。

首先,医疗险这种东西的风控和寿险重疾险不一样,销售渠道的管理和医疗机构的渗透可能更是关键。

一、产品形态一塌糊涂,解决不了问题。

二、保险责任不够人性化,太多不赔。

三、产品的永续经营存在问题,包括续保和停售等。

四、服务一塌糊涂。依附于社保网络。

很多人都在说医疗险的续保问题,因为医疗险是没法做成均衡费率的,除非坑爹卡单。一般都是一年期,第二年续保,续保的时候,有四种情况:

一、可能由于理赔过而拒保。

二、不会因为理赔过而拒保,也不会单独增加费率。

三、在二的基础上,明确表示,哪怕停售,老客户也可以续保,或者转投升级产品。

四、在三的基础上,续保费率按照约定的费率,而不会上调。

先引进【保证续保】的概念,这是06年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是,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才能出长期健康险,财险公司只能出短期健康险。

符合上面第四种情况的,才能被称为【保证续保】的健康险。而现在的医疗险市场,是没有【保证续保】的产品的。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说“保证续保”?

因为他们说的是阉割版本的保证续保,就是上面的二三两种情况。

其实,05年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还更合理一些:

保证续保指保险公司按照产品条款约定,允许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满期后无需再次核保即可续保的责任。

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保证续保责任的,应在条款中明确保证续保的有效时间以及续保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调整保险费率。保险公司不得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续保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健康保险产品等费率可调的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费率调整的原则以及投保人在费率调整时的权利,并在产品精算报告中说明费率调整的条件和新费率计算方法。费率调整应针对整个投保群体合理确定未来的新费率,不得针对单个被保险人的个体情况调整费率;调整后的新费率只能适用于未来的保费。

现在按照正式的管理办法,哪家保险公司敢保证续保啊。。。费率这种东西,君不见当年那么火的高端医疗,后来保费年年上调,就是因为赔穿了,保险公司是盈利机构,然而现实是医疗险是保险公司最亏的部分之一,所以很多不够专业的保险公司,做医疗险的时候,就直接保留了核保权利,一旦风险太大,就直接拒保,或者搞个限额内可以续保,3年5年可以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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