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关于养老金的新政策新举措频频出台。年初,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国连续1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每当关于养老金的政策发布时,一些涉及养老保险的话题、帖文就会在网络热传。在热议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容易引起迷惑的误读,比如:“养老保险只用缴满15年”“省里养老金收不抵支,以后领养老金无保障”……有些误解甚至多年来反复被传播,让不少人产生疑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应了公众对养老金政策的疑惑和误读。 有些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 因此领不到钱? 回应: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大于支,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近日有自媒体发文称,“2018年—2020年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仍有13—14个,且进一步分化的趋势逐步增大。”这让相关省份的不少参保者担心:养老金是不是领不到了? 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问题,全国各地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的省份,目前制度运行都很平稳,养老金发放有保障。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局部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是事实,但这不意味着全局性风险。2014年,我国出现3个省份收不抵支,之后又有所扩大,这主要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省级统筹的结果,不影响个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从全国看,养老保险基金近年来一直收大于支、结余持续增长。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收入3.29万亿元,支出2.85万亿元,当期结余4389亿元,累计结余4.14万亿元。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部分地区基金收支压力,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调剂余缺,更好地确保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与此同时,国家已采取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等措施,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长远来看,通过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制度,包括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做大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等措施,长短结合、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回应:15年只是判断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的条件;养老保险长缴多缴,退休后每月能领得更多 一些参保的群众认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反正到退休年龄后一样可以领养老金。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么早参保缴费,等离退休年龄接近15年的时候再缴也不迟。 人社部对此回应: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镇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收入的,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为例,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由此可见,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后每月养老金就领得越多。 地方养老金调整得迟 调整之前几个月的钱不发了? 回应:各地发放到位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无论何时落实上调后的养老金,都须从调整当年1月1日算起并补发 一些网帖说,“年初上调养老金,到了7月份也没领到。地方调整得迟,调整之前几个月的钱是不是不发了?”“上调养老金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我68岁了怎么没感受到?” 今年3月,国家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有1.1亿名退休人员将受益。近年来,我国养老金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养老金调整后,各地发放到位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要从调整当年1月1日算起并足额补发,“以今年为例,某地可能在6月开始落实上调后的养老金,但同时要补发从1月到5月上调的额度。” 此外,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由地方确定,由于地区间情况存在差异,各地调整养老金的水平和办法等不尽一致。从近年各地做法看,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界定,绝大多数省份确定为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 这条与社保有关的谣言千万别信! 近日,有一则关于“劳动法出新规定”的谣言在网络上流传,其称“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这是谣言!是谣言!是谣言!轻信这条谣言,会造成很大损失! 谣言产生的经过 今年1月,国内某知名网站刊登了一则《2018最新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还赔不赔钱?》的消息。 文章主要讲述了小李参加工作,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其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随着小李认识到缴纳社保重要性,要求公司补缴,而公司以签订协议为由拒绝。小李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员会判处公司支付小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4月,这条消息改头换面,将主人公“小李”变为“小王”,同样是签署放弃社会承诺书,后又去有关部门投诉,并获得赔偿的内容。 同时,标题被改为《2018劳动法:员工同意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大笔赔偿金》。 部分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了博取点击率,纷纷转载,并将标题改为《劳动法出新规:员工同意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大笔赔偿金》等,导致该谣言引发网友关注,误导网民。 辟谣 “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这则谣言可谓漏洞百出! 1 不存在所谓的“劳动法新规定” 目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已施行20多年,虽然此前有过修改的呼声,但是目前《劳动法》尚未修订过。 因此, “劳动法新规”完全是无稽之谈。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并未有所谓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的最新规定。 2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谣言称,“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但实际上,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凡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共同负担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劳动者也必须依法缴纳。 3 放弃社保,可获补偿金? 谣言称,“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 实际上,不论是劳动者由于担心手续繁琐或不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还是个别用人单位为了省钱或省事,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改为发放一定的保险补贴作为补偿,均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看,从未有过自愿放弃社保,就能拿赔偿金的规定。 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上班不缴社保,损失很大!
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着劳动者退休养老、看病就医、生育休假等实实在在的利益,非常重要。
不缴社保,劳动者就无法享受到相关的待遇。断缴社保也损害自身权益。例如: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在一些城市,不缴社保或断缴社保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更为直接。
提醒:小心社保缴费里的猫腻
1
不缴社保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也是不可取的。
2
低缴社保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3
不及时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意: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7
违规补缴社保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的“挂靠”缴纳社保等行为是违法的。职场人一定要重视社保,关注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守法经营,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