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自己及家人的健康,患病后有钱医治,很多朋友投保重疾险。但悲剧的是,患病后保险公司并不赔。为什么?这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以为只要患病,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果你也这么想,证明你还是太年轻······毕竟重疾险的理赔条件以苛刻闻名。
关于重疾险赔付标准的争议,一直以来就存在。也不是只有一个人认为,“只要患大病,保险公司就会赔付。”2007年以前,保险公司重疾条款不一,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很多消费者怀疑投保重疾险能否理赔。2006年,曾有人抗议友邦保险的重疾保险合同存在欺诈。后来,保监会出手整顿,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重大疾病定义和理赔标准作出明确界定。现在,保险公司的重疾种类以其为基础,另外再增加一些病种。可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出台,奠定了重疾险发展基石。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条件,
重疾险赔与不赔,主要看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并不是确诊后,就可申请赔付。有时候,我们口中的“重疾”并不是保险合同上的“重大疾病”。到底是不是重大疾病,要看重疾的定义。能不能理赔,在于有没有达到理赔标准。
一、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到底指什么?
我们先看看具体的病种是如何规定的(以六大最高发重疾病种为例)
提示一下,以下条款比较晦涩难懂,没接触过、或非医学人士不容易弄清楚,请重点看加粗字体标注的限制条件即可。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 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 发病九十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疾病确诊一百八十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 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 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 不在保障范围内。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 已经进行了至少九十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可以看到,每一种重大疾病的规定中,都有赔付限制!要么列明哪些情况不在保障范围内,要么必须符合几项条件后才可以理赔,要么在规定了必须经过多长时间或经过某项手术才可以理赔。
用普通话来解释就是:
少数极端情况中,即使患了和重疾相同名字的疾病,只要没有达到理赔条件,仍然是不能理赔!
这也是以往很多重疾险诉讼案件中的主要争议点。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疾险理赔条件可以分为三类:达到诊断标准赔付(确诊即赔)、患病且达到某一特定状态、患病后采用某些治疗手段。
1、达到诊断标准赔付(确诊即赔):恶性肿瘤、严重III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属于这一类,疾病定义和临床诊断要求一样,只要确诊就可赔。确诊即赔,要求简单明了,这也是“恶性肿瘤”理赔率那么高的原因之一。
2、患病且达到某一特定状态:这种理赔条件要求比较严,疾病持续时间、状态都有规定。比如: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深度昏迷。
3、患病后采用某些治疗手段:这一类疾病很好理解,和治疗过程中采取的医治手段有关,像什么搭桥术之类的。符合要求的疾病有: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
再次提醒一下,并不是所有的疾病一确诊,就可以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还有是不是“重疾”,请看保险疾病定义。每个人对于“重大疾病”的理解不一样,保险公司以行业规定为准。
二、为什么重疾险有那么多理赔限制?
这里有必要讲讲重疾险的起源故事:
20世纪60年代,南非有一个著名外科医生马里尤斯·伯纳德(世界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他为一个34岁女病人做肺癌手术,手术非常成功。
可是,2年后病人又来了,她的眼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她离过婚,带着2个孩子,做完肺癌手术后没有停止工作,反而更加辛苦,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不出所料,癌细胞扩散了,2个月后她就死了。
伯纳德医生说, 这个女士本可以好好的生活,她的手术很成功,有很大的几率康复并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但她没有更多的收入,没有休息的时间,没有更好的康复费用,反而要独自抚养2个孩子。
在伯纳德医生的倡议下,重疾险被发明出来。他说: “我们需要重疾险,不是因为我们会离去,而是因为想好好活。有很多得了重疾的人,他们虽然还活着,可是在财务上他们已经死了!”
现在,你明白重疾到底是什么了吗?
第一:疾病很严重;
第二:需要很高昂的治疗费用;
第三:最重要的,是需要长期的治疗、长期的康复、长期的需要他人照顾、会造成长期的无工作无收入!
重大疾病花费冰山图
解决重大疾病康复期间无工作无收入,需要长期治疗、康复、被他人照顾的花费,这才是重大疾病保险的最重要、最核心的作用。
所以,我们也就能明白了,为什么重大疾病理赔有那么多的限制!因为疾病花费不大,或者疾病对身体的损伤相对较小,没有过于巨大的、长久的收入损失!
比如恶性肿瘤,如果只是原位癌,只需要做切除手术就可以解决问题,治愈率基本上100%,手术费用相对较低,也不会对身体造成过于严重的损伤。
比如急性心肌梗塞,如果只是一般性心肌梗塞(如无Q波),只需要做支架手术、介入手术或球囊扩张术就可以了,无需进行开胸手术和移植旁路血管,对病人损伤较小,恢复也更快。
再比如脑中风后遗症,如果只是轻微脑中风或中度脑中风,病人虽然已经不能干体力活,少数日常活动需要他人协助,但还没有达到只能卧床,需要专人长期照料的程度。
如果疾病达不到重疾理赔标准怎么办?
如果害怕重疾达不到理赔标准,我们配置保险时除了一定要搭配适当的医疗保险外,一定要购买带有轻症、中症的重疾险,没有达到重疾程度,我们仍然可以拿到20-30%保额的轻症保险金或者50%保额的中症保险金。
轻重搭配,保障到位!
三、重疾险还有哪些作用?
1、补充医疗花费
除了补偿康复期间工作收入损失(失能损失),重疾险也具有补充医疗花费的作用。
这项作用与大多数人最开始对重疾险的理解相同。
主要是因为目前还没有长期的医疗险,都是交一年保一年,所有商业医疗险都可能停售,而且随着产品赔付率或运营成本上升,医疗险随时可以调整续保价格。
所以,医疗险虽然可以报销包括大病在内的医疗费,但是它不稳定,需要重疾险来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花费。
2、防备婚姻风险
这属于保险的特殊应用了。
一个女性客户,害怕自己万一患大病后老公和家人不救她,于是我建议她给自己购买高额重疾险,因为重疾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个人。如果不患大病,保单现金价值随时可以退保用于家庭花费,万一患了大病,一大笔的保险金可以保证自己有充足的自由选择权!
有经济自主权,才有选择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