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luce
飞来横祸往往防不胜防。祸在眼前,尚有躲避之可能,祸从天降,则会酿成大患。近些年来,高空坠物的事件频频发生,不仅造成了汽车等财物的损失,也造成若干人员伤亡。
高空坠物砸坏汽车的新闻时有发生。根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江苏张家港市民马先生刚把爱车停放在市区某小区楼下,准备上楼办公,不料人还未走远,就听见身后一声巨响。马先生回头一看,着实吓了一大跳,自己的爱车车顶被楼上掉下来的大块玻璃砸了一个大坑。张家港市公安局塘市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对掉落物的观察了解,初步判定是楼上有业主正在装修。随后,民警对这幢楼进行逐层排查,最终找到了该幢6楼的施工方庄某某。庄某某承认是自家装修时,不慎掉下的玻璃砸到了马先生的车,对自己的疏忽行为承认了错误,心里后怕不已。
砸坏了财产,还能够依靠调解用赔偿来解决,如果砸伤了人,那么用金钱也难以解决带来的伤害。同样在今年6月,在陕西西安市白庙路民航小区发生一起意外,5名初中生在前往学校的途中,走到小区3号楼旁的拐弯处时,突然有硬块坠落,砸中一名男生头部。当时这5名初中生是在从托管班前往学校的路上,而疑似楼体外墙的脱落物突然从天而降。这种案例比比皆是。在重庆,晾衣架高空坠落,插进一个孩子头部,画面惨不忍睹。9个月前,安徽芜湖一男子被高空坠物砸死,却找不到肇事人。时隔9个月,死者家属提起高空坠物一事情绪仍然激动,“如果查出来这个人是故意往下扔的,就应该判死刑,真是没有人性,烟头什么都不该扔啊,何况是砖头呢?”
高空坠物的杀伤力非常可怕。有消防官兵曾经做过一次试验。消防官兵用杠铃片支撑起一块石膏板,使其悬空放置在地面上。随后,消防官兵带着矿泉水上至训练的6楼进行准备。试验表明,一瓶矿泉水从6楼落下后,“砰”的一声巨响,接触到矿泉水的石膏板一侧已经被砸掉了一大块,而矿泉水瓶也开裂了。为了验证这不是偶然,消防官兵又将另一瓶矿泉水从6楼扔下,这一次矿泉水瞬间将石膏板中心砸穿,矿泉水瓶嵌在石膏板内,水瓶开裂。
所有的这些悲剧,究其原因,一是所谓的天灾,建筑物所有人忽视建筑物老化、年久失修、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造成的坠物;二是人为因素,居民在自家的阳台、窗户、物件管理不善,没有任何的防范风险意识,偶然导致物件掉落,酿成恶果。更有甚者,有人或者故意从窗户抛出物件,致人伤亡。
有分析称,对于第一种情况而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对于人为高空抛物的处罚则“复杂”得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首先是居民要注意好阳台的清理,特别是大风天气要及时关窗,以防坠物;其次是物业管理和装修公司等单位在日常管理和工作中,要注意排查隐藏风险;再次是个人要杜绝从窗口中往外扔物品的恶习。对于行人来说,虽然不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是走到楼下,还是要知道,头顶之上,也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