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指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上规定的关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而保险合同上都印有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所有“基本条款”必须遵循《保险法》,同时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必须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应。
关于重疾险条款的争论远不止这些:如何定义Ⅲ度烧伤,肌营养不良症是否需要通过肌肉活检等。仅从上述分析的条款看,重大疾病险条款的确是“重疾缠身”。如何完善重疾险条款,让购买该保单的保户切实享受到重疾险提供的保障,这是各家推出重疾险保单的公司在“保险产品创新年”中亟待考虑的课题。
重大疾病保险的风险基本与“死亡险”一致,“但保险公司却通过重大疾病险收取高于‘死亡险’的保险费。”面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盘根错节的疑团,记者就条款中备受争议的内容采访了几位上海市三级甲等医院医生,试图为读者的种种疑问找寻谜底。然而,越是追根究底,越是感觉到此中谜团甚多、疑问甚多。
重疾险5项重要条款解读
对于一般保户而言,读懂一份专业的保险合同不仅很困难,也没有必要,但对其中最重要的几项条款,一定要心中有数。以重大疾病险来说,投保人在签署保单以前,对5项重要的条款内容一定要了解清楚。
1、保险责任。
通俗讲就是你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返还,是指保险合同期满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健在,并且没有发生过大疾病的理赔,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保单宣告结束。
2、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例如:自残、犯罪、吸毒、先天性疾病、艾滋病、战争、核辐射等等。在投保前,应通读一遍这些责任免除条款,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3、重大疾病的定义。在以前这曾经是保险消费者最大的难题,因为它们非常专业,而且各家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令人很难分析比较,今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已经对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今后人们投保重大疾病险,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围内即可。
4、保费缴纳。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
5、保险金的领取。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错失良机。
总之,在投保重大疾病险时,千万不要忽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否则签下了保单才觉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
“商业保险究竟应该保哪些部分?”患者购买重疾险是希望该保险能够提供基础医疗保险不能报销部分的理赔,但从现有的条款分析,“重疾险提供的保障与基础医疗保险差不多,甚至部分条款比基础医疗保险更加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