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香港保险时相信大家都会有担心,香港保险确实有诸多优势,但如果一旦发生理赔,天高地远的,香港保险公司有不严格执行理赔或者找借口拒赔该如何?有没有什么可以保护投保人权益的法律或者机构?
内地的客户有这个担心是很正常的,毕竟对香港的情况不了解。这里我先做个总结:香港的保险经过一百多年发展,到现在成为最发达的保险中心之一,生意遍布全球,绝不是偶然。可以说,充分的竞争、发达的金融、行业监管的规范、法律修订的完善、执法的效率,都是缺一不可的。
下面我们来分析下:
首先,大家要知道,在香港发生纠纷的概率就要小很多。据香港保险索偿局官网的统计数据,2014年新接获投诉个案603宗,而同年有效个人人寿保单总数为10,810,605,差不多一千万(不包括商业人寿保单以及一般保险的保单数目),可见,投诉率非常之低。
我们再来看看理赔方面,2014年保诚处理的人寿险理赔个案一共为76,111宗,而保诚的有效保单数目居于香港保险公司的第二位,约为14%,我们按此大致推算,2014年,香港保险公司处理的理赔个案约为543,650宗,而2014年新接理赔投诉为603宗,约占理赔个案总宗数的0.11%(约千分之一);
而中国大陆的保监会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度大陆保监会接到的有效投诉中,仅北京一地的数量就有5089;两地的投诉率差异可见一斑;
其次,如果在内地发生理赔纠纷,开始也会通过仲裁方式,但是仲裁委员也是同业人员临时成立的,非独立的,好比与A公司发生理赔纠纷,由B、C、D... 保险公司仲裁,这里就会存在保险公司之间的达成默契的风险。而如果打官司的话,高昂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是一般人难以接受的。而在香港,这类案件处理是由独立的自律组织,香港保险投诉索偿局,是完全独立的机构,仲裁处理理赔纠纷,处理结果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服从,而客户对结果不满意,仍然可提起法律诉讼。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是什么来头:
香港索赔(投诉)局
1990年成立,专门处理由个人保单引起的索偿投诉,经费出自各会员保险公司,为投诉人提供免费服务。
2013年5月1日,香港保险索偿局开始正式接受内地客户的投诉案件。
2015年12月17日,索偿局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由原来80万港元上调至100万港元。
网址:http://www.iccb.org.hk/b5_mediarelease_20151217.html
成立宗旨
1、接受个人保单的索偿投诉,并透过作出赔偿或其他可行方法,达至解决、平息纠纷或撤回投诉的目的。
2、咨询认为合适人士的意见,包括:法律顾问、各界专业人士、裁判官及仲裁人等。
3、订定并执行规则、致力巩固投诉局公正、处事恰当及提供专业服务的形象。
受理范围:
1. 投诉要与索偿有关的。
2. 索偿金额不得超过100万港元。(索赔大于100万港币的大多是理财险,没有理赔纠纷,随着以后通货膨胀,这个金额上限也会不断提高,比如2016年1月1日就从80万调整到了100万)。
3. 涉案的保险公司属于投诉局的会员(香港只要是知名的保险公司都是会员,比如友邦、保诚)。
4. 涉案保单属于个人保险类别的。
5. 投诉人为保单持有人/受益人/合法索偿人。
6. 涉案保险公司已对索偿申请作出最终赔偿决定。
7. 投诉人必须于接获保险公司最终赔偿决定的六个月内向投诉局作出书面投诉。
8. 索偿纠纷并不涉及工业、商业或第三者保险。
9. 索偿案件并非正在进行法律程序或仲裁。
申请流程:
投诉须以书面提出,列明投诉的详细内容、承保的保险公司名称、保单编号及索偿数额,连同授权书以及整份保单、保单申请表格、索偿表格,以及医疗报告、检验报告、报价表等证明和保险公司最后判决文件一同邮寄还亲自递交给投诉局受理即可。
主要受理纠纷:
住院╱医疗保险,主要涉及没有披露事实、保险合约的诠释、不保事项、违反保证条款或保单条件、赔偿金额等方面。
要注意,是免费提供服务!而且索赔投诉局是香港政府的官方机构,做出的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相比之下,如果在内地遇到法律纠纷,就只能请求仲裁或者打官司了(后者占大部分),打官司可是一大笔钱,尤其是遇到一些恶意拖延甚至拒不执行的,能耗上一两年的时间。(大家可以自行百度:跟保险公司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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