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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制度的介绍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ianji

  一、代理人制度的简要介绍

  内代理人制度最早是由友邦保险在上个世纪引进的,之后由平安“发扬光大”,之前的所谓平安“80万员工”其实就是指其庞大的代理人队伍。

  根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释义:“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公司委托,向保险代理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代理人都不能代理多家保险公司(内地是直接禁止,香港是规定代理人如果代理另一家保险公司需要得到原来保险公司的同意,变相禁止)。

  二、代理人的准入门槛

  在内地,代理人是没有门槛的,谁都可以做;而在香港,经纪人和代理人都需要持牌,需要经过考试,而经纪人牌照比代理人难考的;在通过考试,持牌之后,代理人就可以选择保险公司挂靠了。

  三、代理人团队

  如果一个代理人的业绩做得好了,他就可以招人到自己麾下,这种行为在保险业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增员”,“增员”到了一定幅度,就形成了代理人团队。在主管麾下的代理人签单了,主管是可以拿到管理提成的。随着日后团队日益壮大,当中的层级也会越来越多,跟保险公司要的佣金点也会越来越高,一些大型代理人团队下,一定级别以上的主管自己都几乎不签单了,全靠管理提成就有丰厚的收入。所以,代理人团队的成员流失,绝大部分是“混不下去”的新人自己转行。

  如果一个代理人离职了,他所签的所有保单就没有人跟了,这时候这个代理人所在的团队主管,就会指代一名新的代理人去跟进,如果内部团队处理得不好,保险公司才会出面,专门处理这种“孤儿单”。所以,离职后保单的处理,更多的是代理人团队自己内部的管理。

  四、代理人的局限性

  香港有大大小小数十家寿险公司,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核心优势,加上产品线非常丰富。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敢说,自己所有的产品、组合方案都是市场上最优的,小编的客户,尤其是高净值客户需要一份全面保障计划的时候,计划中都会包含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代理人毕竟只代理了一家保险公司,他的所有营销都是基于这家公司的产品。所以,对于别的公司的产品,肯定了解不如自家公司的多。在帮客户规划的时候,自然难以帮客户比较各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优劣;

  更重要的是,承认自己家公司的产品不如别家公司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对经纪人来说,无论客户选择哪家保险公司,他都能做成这单生意;但对于代理人来说,换家保险公司,等于直接丢掉了这单生意。所以比起产品比较,代理人更多时候会把精力放在突出和放大本公司产品的优势上。这并不能说代理人就有多“缺德”,毕竟从法律上说,代理人代表的是这家保险公司,他只对说明本公司的产品负有义务,你买个苹果手机,苹果公司也没有义务跟你比较三星、华为的手机。更何况代理人也要养家糊口呢,让他为了客户利益着想,牺牲掉自己的收入,需要多高的道德水平!小编接触了形形色色许多家代理人,能做到在客户面前主动承认自家公司短板,并让客户购买别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的代理人可谓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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