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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保险--父母晚年时的一把黄金锁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luceshen

在杂志上看到过周润发先生说过:一般人是看到才相信,而保险却相信了才能看到!只有买了保险,实实在在享受到它带来的好处时,你才会满心满意地去相信它。保险是在遭遇风险时四两拨千斤的雪中送炭,是养老的锦上添花。当父母老了,他们失去劳动能力和经济支撑时,买一份两全保险会成为是他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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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将死亡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将生存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两全保险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兼有“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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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储蓄性

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这样父母的人身和养老金都有保障,一举两得。


二、给付性

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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