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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险重庆违法送投保人加油卡 给予合同以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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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2018〕17号,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2017年6月至7月,采用向投保人赠送加油卡的方式,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时任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副经理王艳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天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罚款1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重庆监管局决定对王艳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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