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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等级、轻症的理赔级别,这么多分类你清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bluceshen

买了重疾险后你有仔细看过自己的保单吗?

之前了解过重疾险保障的内容是什么吗?


重疾险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称为重疾险呢?

什么样的疾病称为轻症?


是不是真的像代理人说的那样确诊就可以理赔呢?


如果不嫌啰嗦我们带着这几个问题往下看到底这重疾险是咋回事。


之前了解过重疾险保障的内容是什么吗?


首先咱们看看度娘的解析: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费是否返还来划分,可分为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和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


看完度娘的解答,感觉没起到啥作用,概念在脑海里还是模糊的,只能看出来重大疾病是补偿型的,罹患重疾就补偿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额。


那咱们从专业的角度剖析一下重疾险吧: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数不胜数,最开始重疾险保障的病种也只有几种,发展至今重疾险的病种已有100多种。已经难以让普通购买者看清重疾险保障的病种的真面目了。


对于精算师来讲肯定是保障的病种越多,对保险的费率厘定,定价就会越高,那这些花里胡哨的病种对购买者的保障功能到底有多大呢?


在2007前之前,国内的保险管理规范还不够完善,各家保险公司对重疾险的定义、保障病种、要求的治疗方法各有不同,因此在理赔的时候产生了大量的纠纷。


也就是同一疾病,一家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在另一家公司就得不到赔付。所以是造成了很多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的错误观念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规范保险管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8月1日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明确要求保险行业统一重疾定义,规定了25种国人最高发的重疾病种,要求疾病的病种、理赔的标准都必须一致。因此现在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注意只要是重疾险前25种重疾保障的内容都是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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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同时要求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也就是上表中红色框内的6种病种。


在历史的理赔数据中显示出6种必保疾病占所有重疾赔付比例的94%以上。所以那些花里胡哨的重疾险病种的意义实在不大。太少罹患重疾的人会罹患25种重疾之外的疾病。


根据以往的理赔数据分析,重疾险病种如果是良心产品,病种安排合理,50种就足够抵御重疾风险。在多的病种只能增加消费者的保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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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埃博拉”,这个主要在非洲传播,“离我们似乎有点远”的病毒,却广泛存在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中。除了埃博拉病毒,很多公司还会把所在地区发病率极低的疾病,如疯牛病、重症手足口病等纳入重疾病种。


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还会把一种重大疾病拆分为几种,比如将恶性肿瘤进行拆分为多个病种。看下图两个公司的条款区别所在咱们就知道什么叫做病种拆分了。


A公司病种叫做“卵巢和睾丸摘除”为一种疾病,因为只是针对性别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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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把一种疾病拆分成两种分别是 “睾丸摘除”和“卵巢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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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不能单纯看病种数量多少而判断该险种保障是否全面,要细细研读条款,分析对比过后才能彻底了解该重疾险是否真是良心推荐,保险公司是否是真心实意的做事情。


话说回来,虽然保监会统一规定所有重疾险的前25种重疾名称一致、理赔要求相同。但并没有对轻症做统一规范的管理,所以轻症的保障病种、理赔要求、达到的程度还是不同的。下面看几组对比图。


例一:

A公司条款中规定的及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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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条款中规定的及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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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A、B公司的及早期的恶性肿瘤保障的情况相同都是1-5,这5种情况。但仔细看B公司的条款最下面,责任除外的部分,“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的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是不保障的。


例二:

A公司条款中规定的肝脏手术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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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条款中规定的肝脏手术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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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病种的赔付中A公司规定必须是由于肝脏肿瘤、肝内胆管结石、肝脓肿等疾病,注意必须是因疾病原因实施的肝脏切除术。


B公司没有限制必须是疾病,因意外导致的肝脏切除也是可以的。但硬性规定必须至少有一个完整的肝叶被切除掉,又限制了切除的部分。


所以没办法评论在对肝脏切除这项责任中哪个条款好些,哪个苛刻些,只能看我们的侧重点不同来进行判断选择。


例三:

A公司条款中规定的轻微脑中风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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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条款中规定的轻微脑中风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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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规定的理赔条件是Ⅲ级及Ⅲ级以下,B公司规定必须是Ⅱ级Ⅱ级以下。从肌力的分级程度上来讲,B公司是更加严苛一些。


但B公司可以从条款中的两项中满足一项就可以获赔,但要看清楚条款中最下面黑体字(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腔隙性脑梗赛是责任除外的部分。


轻症赔付标准每家公司的赔付标准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在此不能一一举例说明不同之处,下面看一下重疾险主要的保障内容,重大疾病的赔付标准是不是代理人说的确诊就赔付呢?


例一:六种必保重疾之一------终末期肾病:规定了该病种达到的程度、治疗的天数、治疗的手段。必须一一符合标准才能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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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良性脑肿瘤:规定了程度、检查诊断的方法,并已经接受了规定方法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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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三:深度昏迷:达到的级别、持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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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四:必须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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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五:对被保险人年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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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六:确诊天数后达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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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七:对患病途径、法律层面、未来的医学水平发展都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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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八:必须是因器官功能衰竭而已经实施过了手术,而不是医生确诊需要移植就赔付的。必须是按顺序。


这点说明了重疾险不完全是确诊即赔付,而是要看病种,看情况、看具体原因,最重要的是需要符合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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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九:看单一病种的责任免除部分,合同条款有一块是责任免除的部分,是针对整个合同而言的。但有不少病种是有特殊的责任免除的。


比如下图的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就规定了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衰竭就不保障,这也是比较合理的,如果酗酒还不被责任免除,那么就会有一大波酗酒的人过来买重疾险。


为了将来的肝功能衰竭做足准备,有骗保的机会。到理赔时在拒保就会产生大量的纠纷,还不如合同上事先就写清楚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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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十:六种必保重疾之一-----冠状动脉搭桥。规定必须是开胸手术,非开胸的介入手术治疗方法,或腔镜手术一般属于轻症的保障范围,所以重疾责任不赔,如果轻症中包含是可以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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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十一:对治疗手法,程度做了明确规定,局麻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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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面十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可以看出来,获赔真的没有想象的容易,也并不是确诊即赔付。重大疾病保险绝对是防患大型疾病而准备的防弹衣。


无论是现在我们有没有配置重疾险都要了解一下,可能不需要像专业人士一样清晰,但至少要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


如果发生理赔,没有达到合同中的理赔级别,保险公司做出拒赔通知时,我们拿出合同简单看一下理赔要求。


希望我们都能清清楚楚的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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