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男子竟然自己当导演伪造交通事故,让自己汽车或与朋友汽车相撞,或与租来汽车相撞,并多次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骗取保险金4.3万元。 据了解,李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但是他并不吸取教训,而是觉得伪造交通事故能骗取不少保险金,于是开始铤而走险。为了实现自己的诡计,他还叫来朋友张某,一起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2014年11月9日,李某在东营区龙居镇三里村附近,伪造两辆汽车发生碰撞现场,骗取安邦公司理赔金9930元。其实,这两辆汽车一辆是自己名下的小汽车,一辆是自己租来的汽车。 尝到甜头后,李某觉得骗保来钱快,就屡试不爽。2014年12月23日,他驾驶其名下的小型轿车行至东营区天目山路泰岳星辉门口处时,与对面来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协商,对方车主答应赔付其修车费。当该车主到银行取钱时,李某打电话报安邦公司虚构本次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要求安邦公司理赔。为了诈骗成功,他又伪造交警事故认定书,骗取安邦公司理赔金5110元。 见这一“生意”好做,李某拉自己朋友张某入伙。2015年2月3日,李某与张某经事先商议,导演一场交通事故。在东营区田庄收费站南一公里处,张某驾驶小汽车故意撞上李某的汽车。李某随即向安邦公司报案,同时并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共计骗取理赔金共计19550元。拿到钱后,两人二一添作五,李某分得9000元,张某分得10550元。 连续三次诈骗后,李某仍不收手。2015年5月5日,李某又在东营区郝纯路龙居收费站附近,伪造其作为被保险人的汽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并伪造事故认定书,骗取安邦公司理赔金7925元。 被警方抓获后,李某承认三次制造机动车保险事故,一次隐瞒事故真相、虚构事故责任,共计骗取保险金42515元,其中一次系与被告人张某甲结伙共同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19550元。 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张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被保险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次制造机动车保险事故,一次隐瞒事故真相、虚构事故责任,共计骗取保险金42515元,数额较大,构成保险诈骗罪。 经审理,最终,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张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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