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调公平性和收入再分配作用。20世纪90年代起至今,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1997年的结构式改革和2005年的参量式改革。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转轨。中国政府试图通过社会统筹账户来实现风险共济和收入再分配的目的,但是这也直接导致了参保人缺乏缴费激励性,再加上未解决好转轨成本问题,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状态。针对以上问题,在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调整,增强了缴费和待遇之间的关联。 从性别角度来看,除了养老金计发办法以外,影响男女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主要有以下三个因素:在职期间的缴费工资、预期寿命和退休年龄。就我国情况而言,男性和女性在以上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尽管女性平均缴费工资比男性的要低,但是女性的缴费期限要比男性的短,而领取养老金的期限要比男性的长,所以,男性和女性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获得的养老金收益差距究竟怎样,需要综合考虑这三种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对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性别不平等问题进行研究,选取有代表性的男、女性职工作为样本,综合考虑男性和女性在缴费工资、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方面的差异,定量考察男女养老金的性别差距;还将考察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对养老金性别不平等的影响。 文献综述 国内早期的研究侧重于从理论角度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性别利益问题,也有部分学者结合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计发办法定量测算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性别差距。从国外研究来看,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对现收现付待遇确定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了结构式改革,取而代之的是基金积累制。 国内外学者从理论上对影响男女养老金差距的因素分析得比较透彻,但是,由于各国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条件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定量研究来看,国内目前大部分研究还是以对男女养老金待遇水平进行直观比较为主,少数学者对养老金替代率进行了比较研究,评价指标单一是已有研究的不足。 本文综合考虑缴费工资、退休年龄、预期寿命给男女养老金待遇造成的影响,运用内含报酬率、终生净收益、绝对替代率和相对替代率四个指标,从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方面综合研究男女养老金的性别差距问题。 测算及结果分析 本文假定两位代表性男性和女性,他们均于2005年20岁时参加工作,同时开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连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然后领取养老金待遇,在达到预期寿命时死亡,通过其研究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性别不平等问题。综合考虑男性和女性在缴费工资、退休年龄、预期寿命方面的差异,利用精算模型测算了代表性男性和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含报酬率、终生净收益、绝对替代率和相对替代率。 已有文献侧重于比较男性和女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能获得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主要结论是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女性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低于男性,并由此认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保护女性权益。但笔者认为,仅仅通过养老保险替代率指标并不足以客观全面地比较养老保险制度的性别利益。 本文的测算结果表明:如果考察终生净收益和内含报酬率指标,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获得的利益将超过男性。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做法会有助于提高女性退休后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但与此同时,也会降低女性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所能获得的内含报酬率。 总结与讨论 尽管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考虑女性在家庭生育方面的贡献,但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中已经体现了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机制,再加上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的影响,使得女性缴费期限短而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看,收入较低的女性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获得的收益比男性更大。 而从个人账户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并未真正实现市场化投资运营,所取得的投资回报率偏低,所以,即使男性比女性的缴费工资高,但是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并未能够体现出太多优势,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终身发放,女性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较长,综合来看,与男性相比,女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内含报酬率更高。 最后,从影响男女养老金性别利益的因素来看,男女预期寿命的差异不容易被改变,政府能够做的主要是调整退休年龄和减少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女性来说,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可以提高其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但同时也会降低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含报酬率,以及会带来闲暇的损失。 摘自《保险研究》2017年第6期 作者简介: 呙玉红,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养老保险;彭浩然,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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