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说:“我们家重疾险不仅保障终身,还带有身故保障。” B说:“我们家是一款纯重疾险,所以我们更便宜。” C说:“我们家重疾险既保重疾,也保身故,由于保障期间可以灵活选择,因此性价比很高噢。” D说:“我们家的重疾险,交1年保1年,所以对于年轻的朋友们,保费非常非常低哦。” E说:“……” 小白们,你们的心情是怎样的...... 如果你只接触过某一家或某几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估计他们也是说不清楚这个问题的,因为他们只能销售自家公司的产品,对于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了解很少 但是,木有关系。因为你已经关注了安欣葆葆,帮小白们清楚理解保险是葆葆的责任所在哦~~ 从保障期限来看,重疾可以分终身重疾、定期重疾和一年期重疾。 终身重疾,保障到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是保障期间最久的。 定期重疾,可以按年设置保障期间(如10年)也可以按被保险人的年龄(如70岁)作为保障时间确定。 一年期重疾,此重疾险只能作为某一年的补充。因为它并不是保证续保的,可能某一年保险公司成本压力大了,费率就突然变高了。并不像长期重疾险可持续。而且价格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的。年龄越小,保费较低,年龄越高,保费越贵。 同等条件下,保障期限越短,保费也是越少的。以价格的高低依次是:终身重疾最贵的,其次是定期重疾,一年期定期重疾相对是最便宜的。 根据期满后保费是否返还,可以分为消费型重疾和储蓄型重疾。 消费型重疾:保障期间灵活,可以选择保障到70岁/80岁/终身,由于没有寿险责任,只有罹患重疾才能保额,所以每年所交保费也低; 储蓄型重疾:俗称“储蓄型重疾险”,无论身故还是罹患重疾都可以获得保额,所以是100%可拿到保额,保险现金价值一直会增长,有一定储蓄的作用。 储蓄型重疾相当于消费型重疾+一个满期给付约定金额的保险。因此,储蓄型重疾价格要明显比消费型重疾要高。 其实返还型重疾险有两种形式: 1. 以两全保险为主险,重疾、医疗为附加险组合出来的保险 因为保监会审议通过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因为健康险不能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所以一些到70岁未身故就能返还保险金的重疾险一定是这种形式。 2. 含身故责任的“返还型”重疾险,只有身故才可以领取到保险金 这种返还型终身重疾险本质就是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所谓的返还金额是身故赔付额。 相信看完以上对消费型和返还型重疾险的介绍,大家一定清楚了两者的区别。 但在这里,葆葆给个小TIPS,建议不选择带有返还性质的终身重疾险。资金本身是有时间价值的,如果想要有身故赔付保障,挑选高性价的寿险即可。 重大疾病,顾名思义,它的定义都是比较严重的,达到的概率不高,导致了消费者的抱怨。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市场上保险公司陆续推出带轻症责任的重疾产品,作为重大疾病保险的有力补充。 轻症赔付定义相对宽松,对于一些不是特别严重的疾病,赔付部分保额,比如基本保额30%。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近期市场一些公司还引入了中症的概念。中症的严重程度介于轻症和重疾之间,赔付的保额比轻症高一些,比重疾低一些,比如基本保额的50%。 轻症和中症由于没有行业统一定义,在选择的时候更加要留意一些“坑”,比如是否包含高发轻症、区分提前给付还是额外给付等。 因为有的重疾险除了重疾责任外还带有身故责任,由此才有了提前给付与额外给付的分类。 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共用保额,也就是身故或重疾哪个先发生就先赔保额。重疾赔付相应保额后,身故保额下降或责任终止。 额外给付型:重疾和身故的保额是独立的,只要发生重疾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额,保单继续有效,后续如果身故,再给付一次身故保险金,所以由于它可能独立赔付两次,它的价格自然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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