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十一”假期,吴先生杭州自驾游时与当地车辆发生了剐蹭,对方车主承认是自己的责任,考虑到理赔程序很复杂,而且耽误回北京,最后吴先生同意用300元私了。可是吴先生回家修车时却被告知,后保险杠的损伤修下来需要800元,最后还得他自己承担500元的差价。吴先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由于缺少交警的事故鉴定书,保险公司拒绝向吴先生赔付,让自己吃了哑巴亏。 随着国庆黄金周的结束,自驾游的市民纷纷回城,各保险公司也迎来了一个报案理赔的小高峰,幸运的是,大多数车主都能得到保险公司合理的赔付,但是案例中吴先生这一类的车主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异地事故案例,吴先生一系列的不当操作也导致他最终亏了500元。据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车险合同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 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直至拒绝赔偿。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在大的保险公司都实行通赔制,也就是说,一些小案子可以在出险地定损,并在出险地理赔,不用再回到承保地进行事故理赔。 保险公司查勘员会就近到事故地点查勘、定损,如果是无人伤的小案子,很多公司都会当场赔付。倘若出险地是偏远地方,保险公司定损员很难到达,车主需在报案同时,按要求拍照取证,后期交给保险公司便于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定损证明,即使当地交管部门能给予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不能全面了解事故概要,也无法计算理赔额。可见,私了交通事故将为后续理赔带来较大的麻烦。因此,无论车主在异地还是在当地出险,无论自己是全责还是免责,私了需谨慎。 对此,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出事故第一时间,应先用相机或者手机把事故现场、双方车辆受损部分拍照留证。但对于有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等到车子修理完毕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保险公司会以无法定损为由而拒绝赔偿。北京商报记者 马元月 许晨辉 本栏目由北京商报联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学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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