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个星期对报案人、车主以及伤者的缜密调查与核实,人保财险浙江浦江支公司理赔分中心成功识破车主和伤者的联合骗保行为,确认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伤者并非第三者,而是车上人员,为公司挽回11万元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15年8月12日,王先生打95518电话报案称:张某驾驶大众汽车在岩头镇三雅畈村驶往月亮婆婆庙的一个山腰弯道时,发生侧翻,翻至弯道下,损失比较严重,车内2人受伤。此案一直处于浦江理赔分中心工作人员的跟踪中。2016年5月25日,伤者张某一纸诉状将车主和人保财险浦江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35790.28元。接到开庭通知后,浦江理赔分中心医疗审核岗人员随即对此案的理赔资料进行了仔细翻阅,发现了一个疑点:报案人报案时称车内2人受伤,也就是说伤者属于车上人员范畴。而交警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却写着是车辆在山腰弯道倒车时,撞到车后行人张某,也就是说伤者属于第三者范畴。伤者到底属于车上人员,还是属于第三者?针对这一疑点,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调查人员逐一对报案人、车主以及伤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人员找到报案人,向其了解当时情况。报案人告知,他当时并不在事故现场。是车内有人打电话给他,叫他向95518报案,说车子翻了,车上有人受伤。也就是说伤者张某是坐在车内的。随后,调查人员又找到车主张某。张某一口咬定是倒车时,撞到车后行人张某,应按照第三者范畴给予赔偿,而且并不认识她。为了慎重起见,调查人员将车主、伤者张某带到事发现场,让其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人员询问车主是怎样将伤者送往医院的。车主回答是打电话给他一个开出租的朋友,让他送伤者去医院的。在问伤者张某是如何被撞时,她一开始说是自己在那走路时被撞的。调查人员追问,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做什么?她又改口说是下车指挥倒车时被撞的。车主和伤者慌张的神情没有逃过调查人员的眼睛,可以基本断定有骗保的嫌疑。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车主显得并不是那么配合。调查人员让车主配合找当时车上其他人员了解情况。车主一开始说不认识,后来又说认识其中一个人。于是,调查人员和车主一同前去了解情况。车主将调查人员带到了他厂里。调查人员心生疑惑,遂问车主。车主告知,其实有一名伤者是他厂里的工人。这名伤者告诉调查人员,她们是在车主厂里上班的,事故发生后是由一辆经过事发地的车送往医院的。这与车主之前说的并不相符。之后,调查人员想让车主带到其他伤者处。车主拒绝了,也不愿意说她们的地址。最后,调查人员还是自己想办法找到了其他伤者。之后,调查人员想找车主再次了解情况时,车主索性避而不见。从调查情况以及车主的行为看,车主明显在隐瞒事实真相。骗保的嫌疑越来越大。 通过调查人员的不懈努力和缜密调查,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那天,车主带着张某仙等4名工人去月亮婆婆庙拜菩萨。行驶至山腰一个弯道时,车子发生了侧翻,滚下了弯道。发生事故时,张某实际坐于浙大众汽车内,属于本次事故的车上人员。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与实际不符,伤者张某应按车上人员予以理赔。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调查人员向车主以及伤者说明了骗保的严重后果,打消了他们的侥幸心理。最终,在法院开庭之前,公司与车主、伤者达成赔偿协议:公司按2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对伤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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