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近日获悉,《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已下发至一些公募基金管理人手中,并开始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养老型基金这一全新的公募基金品种有望诞生。有基金公司人士透露,“目前公司养老金部门正在商讨反馈内容。”
据基金公司提供的《指引》显示,初稿内容共13条,分别对养老型基金的立法依据、产品定义、产品类型、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子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要求、运作方式和费用、销售适当性以及存量产品作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到产品定义:“养老型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初稿规定养老型产品可以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者普通基金形式运作,指引初稿对养老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分三种情况:
一、采用普通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养老型基金除外。
二、在基金管理人做好相关风险提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并要求投资者通过书面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且基金采用封闭运作模式(封闭期不短于5年)的情况下,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型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可不高于60%。
三、对于以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的养老型基金,被投资子基金应当满足子基金运作满3年、截至上一年末最近3年平均规模超过3亿元、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等条件。
《指引》初稿还规定,养老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满足截至上一年末最近3年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扣除货币市场基金)不低于300亿元,已发行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治理健全、稳定等条件。《指引》初稿还规定,存量基金产品符合上述审核政策要求的,履行程序后可变更为养老型基金。此外,为鼓励长期投资,养老型基金应当通过设置差异化赎回费,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
监管层在关于《指引》的起草说明中指出,当前推出“养老型”基金应当遵循平稳起步、规则明确、稳妥推进、控制风险的原则。并进一步明确了“养老型”基金应当满足的十大产品标准,稳健和长期增值的理念贯穿始终。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层一直致力于公募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5月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举办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提出,由公私募基金从投资人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买方对卖方的约束作用,寻找有长期稳健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建立特定投资组合,打造适合不同市场周期的投资工具。从组合投资工具到大类资产配置,交给养老金FOF,如目标日期基金(TDFs)和目标风险基金(TRFs)等配置型工具,专注于长周期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开发满足不同人群生命周期需求的全面解决方案。
养老型基金市场广阔,发展空间巨大。2016年我国老年人口(65周岁以上)1.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10.8%,已超过联合国规定的7%标准。同时,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已从20年前的10:1下降至1.2:1。2016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寿险保费收入一直以3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长,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我国养老市场空间的广阔。
在基金从业人士看来,人均收入提升、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障不足和政府政策支持,将为养老型基金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基金业内对养老金投资一直不绝于耳,重点始终围绕在养老金投资范围上。在富国基金(博客,微博)养老金投资部总经理黄兴看来,如果可以将受益人分类,则可以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比例。“长期看权益资产确定是养老金配置比较好的资产,应该适当给受益人足够的选择权。美国年轻人在选投资产品的时候,可能选配置80%甚至90%权益资产的产品,我们也应该提高上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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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l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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