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获知,前不久,南充发生了一起当地牌照的奔驰轿车撞上了路边交通信号杆的事故,车辆损毁严重,两个气囊全部打开,开车男子在事故中受了轻伤,事发后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接下来,保险公司在审核这起额度为 16 万元的保险赔偿案时,发现事故存有疑点,请求公安警方介入,进一步查明真相。 随即公安部门展开深入调查,发现了事实真相。据该车司机交代,他是开修理厂的,事故车辆只需三、四万元就能修好,但他觉得有空子可钻,动起歪脑筋,试图以虚报损失的方式骗取16万元保险理赔金,将差价部分中饱私囊,车主因为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惩处。 这件事具有警示意义。其一,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私家轿车,增长势头强劲,为高档私家车投保的更不在少数。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时有发生的骗取保险赔款案件就是典型反映。不错,倘若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稳定遭灾遇难者的经济生活,这是保险职能所在,天经地义。不容忽视的是,巨额赔款使得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垂涎三尺,动起歪念头,苦思冥想地制造假赔案,骗取保险赔款,在汽车保险范畴内显得尤为突出。因为汽车作为流动财产在风险控制上似乎更难些,以上事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保险公司要警钟长鸣,居安思危,采取对策,防患未然,避免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有效保证理赔工作的公正。 其二,有些人一厢情愿地认为领取保险赔款如同到银行取款一般容易,实际情况却是大相径庭。保险索赔的前提是,已发生的灾害事故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要提供真实事故原因、财产损失清单、现场实物证据、有关部门的证明和调查报告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由保险专业人员进行查勘定损,遇到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请权威部门的专家检测评估。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部还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严细有序程序,许多内容都输入了电脑软件系统,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一整套网络体系,想浑水摸鱼是难上加难。 第三,对有保险欺诈行为,企图骗取保险赔款的人,不仅《保险法》中有明确条款予以拒赔,而且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除保险公司拒赔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说得通俗点,想通过此行径获利的人,面对的将是一张由环环相扣的制度与疏而不漏的法律编织而成的恢恢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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