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车主们显然也知道车辆超载行为属于违规驾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总是心存侥幸,但世界上的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面包车撞上大挂车致10死1伤 官方通报:涉事面包车超载 2月10日下午1时40分许,一江西籍华晨金杯面包车(赣G-8C579)由湖北开往江西方向,行至国道G351阳新县枫林镇花塘村委会门口处时,与对向而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鄂J-3677挂)相撞,致江西籍面包车上司乘人员(共11人,均为江西省瑞昌市人)10死1伤。记者从湖北公安机关、当地政府部门获悉,初步核实,这一面包车为超载车辆。 据悉,涉事面包车上的江西瑞昌籍司乘人员11人,分属3个家庭,此次前来枫林镇是为一亲戚恭贺乔迁之喜,参加完酒席返乡途中发生事故。 车辆超载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超载是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因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呢? 通常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额度内承担,而有投保第三方保险公司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根据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 超载保险理赔要看事故原因 在实际中,根据众多实际案例和保险业的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被保险车辆超载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与否的标准就是看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因果联系。也就是说,如果该交通事故是因为被保险车辆的超载才导致的,那么很显然,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可知,投保人自己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所以保险公司当然不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虽然被保险车辆超载,但是该交通事故的发生跟超载没有任何联系,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履行它的赔偿义务。 小编表示,各位老司机们,长开车不等于会开车,平时要注意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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