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如何赔付?车损险在车辆保险中实行的赔付原则是补偿性原则,既保户不能通过索赔获得额外利益。据此,保险公司在车辆损失险的赔尝处理中分为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和推定全损。
全部损失情况下,当保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时,赔偿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为限,当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部分损失情况下,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保险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赔偿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偿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尽量修复。在修理前,被保险人必须会同保险人检验受损车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车辆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经保险公司确定的损失虽然不是全部损失,但损失额已经超过了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就可以“推定”为全损。这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上是没有发生全损,因此残值部分会很高,保险公司在赔付上是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减去残值)乘上责任比例,保户出险后的应对办法是残值不要了,都给保险公司处理,就让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赔偿就可以,否则损失会更大。 提示:车辆损失险如何赔付?保险公司一般是按照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和推定全损来进行赔偿,并且车辆损失险理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实行绝对免赔率,一般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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