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一件事儿,炸开了花。 丘先生19年因病去世,留下2套房子。 他在生前写下遗嘱,房子全给老爸。 妻子和16年出生的儿子,什么也没落着。 母子俩不服,和公公对簿公堂。 这事儿,到底谁占谁的便宜? 怎么分才合法? 我们不如分析分析~ 一、房产全归父亲,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案件,一共三个权益人, 分别是死者的妻子、儿子、父亲。 而丘先生的两套房子, 一套在广州市,一套在梅州市。 广州市的房产,属于他的婚前房,首付婚前付,贷款婚后还。 这套房,房本应该只有丘先生的名字,所以他全部留给父亲。 梅州市的房产,属于他的婚后房,婚后买婚后还贷。 这套房,房本应该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丘先生留给父亲二分之一。 这番操作猛如虎,可以说相当精明。 不仅想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给父亲,而且还打了让妻子免费还贷的主意。 要知道,他的儿子当时3岁, 妻子独自在广州养育,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离婚还要付抚养费,身故不留点赔偿金,还想要卷款走? 对簿公堂,难以避免。 二、遗嘱不合法,法院这样判!法院的判决还是蛮人道的。 广州的婚前房,按照丘先生意愿,留给他父亲。 但里面50%婚后共同还贷的本息部分, 50%按婚后还贷比例的房屋增值部分。 是属于妻子的合法资产,要补偿。 而梅州的婚后房,本来有一半就属于妻子,这部分没有异议。 剩下的一半,法院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让丘先生的儿子继承。 剩余房贷由作为监护人的母亲,来偿还。 这事儿,法院的判决,合情合法。 但很多不懂法的人,咋舌了。 原来不是房本写自己的名字,房子就全部属于自己! 原来哪怕有遗嘱,也不能剥夺孩子的继承权! 事关房产大事,我们真得好好学学。 谋财之心不可有,防范之心不可无! 哆啦,身边也有朋友和对象关于买房闹掰。 三、隔离婚前财产,到底该不该?朋友小A和男友本来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没想到男友背着她买了一套婚前房。 小A觉得膈应,她本来打算和男友共同出资买婚房, 婚前财产如果落在双方名下, 就不会考虑出资,一律平分。 现在男友买的房没有自己名字,怎么行? 于是,她也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和父母给的钱买了一套房。 男友知道后很生气,质问她: 已经有一套房了,婚后一起还贷就行,为什么还要买。 小A说,我只是学你~ 最后,两人闹掰了。 这不,又是一个想靠房本名字占便宜的例子。 不懂法呀~ 实,用买婚前房隔离资产真不太好。 心思不纯的,想要让对方付房贷,人家也不是傻子等着你宰。 离婚时,大概率会上法庭,要求补偿。 另一角度,买房的人也会被撸羊毛。 你花了父母一辈子的钱买房,婚后自己兢兢业业还贷。 最后房价涨了几倍。 哪怕对方毫无贡献,还贷的部分和还贷增值,也有对方的份儿。 所以,真想隔离离婚前资产,买份增额终身寿险,最安全。 现在房产升值空间减少,增额终身寿的长期价值不一定比不上房产。 也不用担心,升值部分被瓜分。 四、房产全给父亲,网友怎么说?这件事,不过是现在社会夫妻间信任坍塌的一角。 网上的男男女女掐的很火。 女的同仇敌忾,认为丘先生算盘打得精,想让妻子净身出户。 男的也在自圆其说,认为丘先生害怕妻子改嫁,孝顺父亲。 总体来说,认为资产给父母才是正确的。 观点无非就是: 谁能保证女方不改嫁,女方改嫁再生一个, 最后财产怎么算? 这观点本身就是站在怀疑的角度。 如果同样无根无据恶意揣测, 我们也能猜想父亲万一做苏大强怎么办? 现在生育率破1%,基本上是没有人口增长了。 为了养老堪忧呀~ 我叫哆啦,是专业的保险测评师。 如果你还不懂怎么选增额终身寿险,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哆啦A保”,还可以免费获取增额终身寿险选购宝典,欢迎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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