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发生的校园践踏,整个社会悲痛得近乎麻痹,愁肠百结到无以言语。仿佛是为缓解公众焦虑,身亡学生每人可获得80万元保险补偿金。愤怒的人继续呐喊着,再多补偿都无法挽回每一个都绝无仅有的生命,实际的人却也供认,那些痛失亲子的爸爸妈妈至少能得些许劝慰。 从事情善后的视点,这份昆明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校园一致购买的校方职责险,在令人窒息的悲惨剧中注入了一丝生气。综观近年的校园践踏损伤,关于死难者的高额补偿不说绝无仅有,至少适当稀有,尤其以保险金的名义,好处清楚明了,一是职责人校方免于赔到破产,二是被损伤方又较为方便地得到补偿。比起以往,家长与校园或许陷入长年累月的坚持缠斗,或许由教育部门出头以公帑承当补偿,保险的介入,令校园损伤事情的处理进入透明化、制度化轨迹。 需求着重的是,保险公司的挺身而出,并不能革除关于校方的职责追查。事实上,保险方承兑的条件,恰恰是明通小校园方供认己方过错。校方职责险,是由校园以共用经费投保,因校方过错导致学生伤亡的事端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补偿。2008年国家《关于推广校方职责保险完善校园损伤事端危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正是根据防备和化解校园损伤职责危险的实际考虑。 “80万元保险金”高调理赔,或许有必定程度上的维稳等待,还因为明通小学找不到推卸职责的任何理由。未满10岁学生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校园承当推定过错职责,也就是首要推定校园有过错,应当承当补偿职责。除非校园有强有力举证,证明自己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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