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品运输的丢失又称海损,指货品在海运过程中因为海上危险而形成的丢失,海损也包含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品丢失。海上丢失按丢失的程度能够分红悉数丢失和部分丢失。 被保险人的多变性,承保的运输货品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通过多次转卖,因而最终保险合同保证 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保险利益的搬运性,保险标的搬运时,保险利益也随之搬运。 保险标的的流动性,货品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一般是具有产品性质的动产。承保危险的广泛性,货品运输 保险承保的危险,包含海上、陆上和空中危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危险,动态和 静态危险等。 承保价值的定值性,承保货品在各个不同地址可能呈现的价格有差异,因而货品的 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好的 保险价值来断定。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货品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一般随着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搬运而搬运,无须告诉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赞同。保险单能够用背书或其他习气方法加以转让。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货品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一般选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秘,即便在保险合同缔结之前或缔结之时, 保险标的现已灭失,过后发现承保危险形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相同给予赔偿。合同免除的严厉性,货品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则,货品运输保险从保险职责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免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