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风险是公路运输业中的常见问题,若不加以规避,难免给物流企业和货主带来经济损失。对前者而言,若在途货物因意外事故损毁,需向货主赔付。对后者来说,委托物流企业代收货款,也要承担经济受损的风险。由此,为解决物流企业和货主共同面对的难题,货物运输保险“走到了台前”。 两大保障内容所谓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险种。如据报载,早前曾有一辆深圳发往沈阳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火灾,导致车上价值16万元的五金配件几乎全毁。幸好货主在运输之前向某财险公司投保了货运险,险企很快做了理赔。据了解,货运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保障的损失,即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次是保障的费用,即保险货物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外,另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护救助费用等。其中,保障的损失还可分为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等。其中,部分损失又分为数量损失和质量损失,前者是指保险货物中有部分货物灭失或数量(重量)短少,以灭失或损失的数量(重量)占保险货物总数之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而当保险货物遭受质量损失时,保险公司先确定货物完好的价值和受损的价值,计算出贬值率,再以此乘以保额即得出赔款金额。 全部损失,则是当被保险货物遭受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均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全额赔付。若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按实际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如果出险时货物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付。若货物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则按实际价值赔付。 至于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前者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而后者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要企业为货物投保过货运险,险企都能进行相应的赔付。 宜配保“物责险” 虽然货运险能减轻物流企业的经济损失,但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该险种并不为物流企业遭遇的任何意外风险“兜底”。譬如,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发货人不履行贸易合同规定的责任;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和数量短差;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市价跌落、运输延误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承运人或第三者负责赔偿的部分,都是货运险的责任免除范围。 另值得一提的是,对物流企业而言,仅仅通过购买货运险来转嫁风险其实并不够,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同时投保物流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对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货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来加强保障。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货运险即使是年度预约保单,仍需被保险人如实申报每一票货物的金额,否则险企可以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赔。而物流责任保险是一年一保,不需进行任何申报。 其次,如果货运险的被保险人是货主,保险赔款就将赔付给货主而不是物流企业,且险企向货主赔款后,可向物流企业追偿。而物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物流企业,险企将直接向其赔付。而当货主与物流企业同时投保货运险时,双方的保险公司各承担一半赔偿责任,即货主的保险公司赔付货主货损的50%,物流企业需将其得到的赔款(货损的50%)赔付给货主。之后,货主的保险公司可就自己赔付的50%的货损向物流企业追偿。而物流责任保险承保的就是物流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遇有追偿的情况下,可使用物流责任保险进行赔付。 可见,对物流企业而言,单单购买货运险不足以完全规避风险,在投保该险种的基础上,再配备一份物责险,才能为物流运输提供更好的保障。 保之道——只需三分钟!通俗易懂地解读保险产品、介绍保险知识、如何买保险、保险如何理赔。希望我们介绍的关于保险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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