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单晓梅) 15日,记者了解到,宁津县从4月起对属于二、三类行业的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基础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比例。此次调整在2013年费率基础上上浮的参保单位共15家。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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