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而进入11月以来,距离年底不足两个月。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长城证券近期发布的研报表示,根据简单测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口约2800万人,假设会有6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和企业年金均可享受税前列支优惠,其中企业年金税前列支额为300元,个人养老保险税前列支额为700元,如果采用700元的税收优惠假设,同时考虑个人购买其他类型保险产品不受影响,则每年新增养老险保费约1410亿元,占2016年寿险行业保费的6.5%,而在比较乐观的情景下,则能来1650亿保费增量,即使在较悲观的情景下,仍然能带来1180亿左右的保费收入。而这只是静态测算,如果再考虑人均收入增长、个税改革带来税基增加和居民养老消费态度转变等重要的影响因素,个税递延将有望为行业带来超过2000亿元的保费增量。综合国际市场经验来看,个人税收递延养老险中长期影响则会更加显着,将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利润增长来源。 “我们认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大概率提升保险行业实力,或将有望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重构,提升保险行业的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鉴于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特性,商业养老险保费叠加个人储蓄养老账户资金投资将会有效提升机构投资者规模和质量,机构投资者和保险资金的强强联合效应将为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重塑投资风格和稳定资本市场起到重要作用。” 长城证券研报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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